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6-01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2,622,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 27,786,69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本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82.47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542.83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在提取足额法定盈余公积后,本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9,517.94 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60,761.34 万元;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9,804.30 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60,762.46 万元。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2,622,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 27,786,6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共计转增 37,048,92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129,671,220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实际派发金额及转增数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数量为准。
4、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季度分红及股份回购等事项,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27,786,69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7.14%。
(二)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