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亦不超过上述额度。
4. 投资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审慎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5. 资金来源:本次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 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应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1. 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及子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前述委托理财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2.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
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由于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赎回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本金及收益产生损失。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内控制度以规范委托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规模大、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作能力以及盈利能力强、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 具体实施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需在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批准后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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