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重新制定的相关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万元/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等规定或与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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