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
由董事长汪剑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 人,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陈喜昌先生和丁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科学严谨做出决策、认真执行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时任独立董事王金
良先生、姚武强先生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
3、《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年度报告的编制规范,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经营管理、防控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本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241,6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4 股并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本
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0,120,8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如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以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既定的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相匹配,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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