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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40:25 股吧网页版
浙江恒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暨20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暨 2025 年度开展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恒威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暨 2025 年度开展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533.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 33.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60,828,932.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6,145,417.04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73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同时结合企业生产经

营及相关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与《关于建设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
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号 额

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 HW ENERGY COMPANY 32,737.12

1 项目 LIMITED 4,955.00 万美元 万元人民币

(含超募资金)

2 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 10,800.00 万元人民 7,699.21

能化改造项目 司 币 万元人民币

三、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一)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大,销售的回款币别主要以美元为主,公司对于募投项 目的相关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外汇支付部分款项,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 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的实际情况。人员 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 支付。同时,根据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 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三)募投项目在实施时如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此 外涉及海关、税务等相关税费支出仅能使用与海关、税务等系统绑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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