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张惠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惠忠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发挥自身会计专业背景优势,保障公司稳定、合规、健康发展。同时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惠忠,1966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硕士学位。1994-2004
年担任嘉兴大学前身浙江经专、嘉兴学院会计系(学院)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2010-2016 年担任嘉兴学院会计系主任兼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2004-2021 年担任嘉兴学院财务管理专业负责人。嘉兴市第二届、第三届“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现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嘉兴大学财务管理专业三级教授、会计专业硕士 MPAcc 导师;现任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明新旭腾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及异议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事项等其他说明
张惠忠 5 2 3 0 0 无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专门委员会类别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0 0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 0 0
4、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和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内审人员等保持充分沟通,及时获取公司经营动态信息,跟进企业内控执行和财务信息管理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事项做着重关注,约束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业务运营、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同时本人经常借助电话、会谈、即时通讯等方式,了解企业订单收入、成本管控情况等,警惕经营异常状况发生,保障自身在履职过程中可以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实际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现场工作时间的规定。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内审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督促其如期保质完成审计工作。
6、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其他事项
2025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应当享有的知情权。
7、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多频次就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市场业务、项目进展等情况进行沟通,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义务,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具体重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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