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241,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4 股并派发现金股
利 5.00 元(含税),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0,120,8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如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以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既定的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相匹配,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3.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权益分派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利润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8693 号《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7,420,321.65 元,合并报表层
面实现净利润 83,379,567.4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381,199,680.51 元,资本公积为 868,804,472.86 元;合并报表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32,625,201.69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报告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81,199,680.51 元。
股本基数: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241,600 股为基数。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本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241,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4 股并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0,120,800 元(含税),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未超过报告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预计增加股本数额为 40,096,640 股,转增金额亦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的余额。
4.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8,006,821.00 元,回购方案实施期间累计回购股份 1,091,800 股,回购金额25,047,815.46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已于 2025 年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结合上述年度分红方案,本年度现金分红预计金额和回购股份注销的总额为 75,168,615.46 元(不含股份回购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90.15%。
如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将从目前的 100,241,600 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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