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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9:14:00 股吧网页版
浙江恒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浙江恒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间自浙江恒威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间”)。招商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霍达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王森鹤、张渝

联系电话 021-58835113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222

注册资本 10,024.1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 77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 77 号

法定代表人 汪剑平

实际控制人 汪剑平、徐燕云、汪骁阳、汪剑红、傅庆华、傅煜

董事会秘书 杨菊

联系电话 0573-8223581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3 月 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机构进行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本保荐机构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发行人及其董监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督导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714.1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97 号)。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2023 年 4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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