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7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8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4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6
第十章 修改章程......50
第十一章 附则...... 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中荣印刷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132806P。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30 万股,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RP Printing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 28 号,邮政编码:52843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3,127,56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市场需求及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创新引领,智造护航,深耕包装印刷行业,做精做强,将公司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全球领先的一体化印刷包装解决方案服务商。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产品包装服务;食品用纸包装制造、容器制品的制造(凭许可证经营)、印刷包装技术研究开发和工业设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具体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万股)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1 中荣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8,111.25 2016.12.05 以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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