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吴胜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谨慎、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是中山大学硕士,法国里昂商学院博士。199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华为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信惠悦咨询公司项目经理、德勤咨询公司合伙人、华夏幸福集团副总裁、宜信集团副总裁、京东集团副总裁,现任亚信安全(688225)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奥雅股份(300949)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于2025年11月任期届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
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公司在召开上述会议前,按照规定提前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本人详细阅读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出席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根据规定回避表决的除外),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会议后积极关注相关决议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日常检查薪酬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是否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监督和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对公司选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核查,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工作汇报,参与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监督作用。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审查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本人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情况,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相关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本人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年度内控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内部审计程序进行了关注,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和可执行性。本人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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