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届满。华林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法定代表人 林立
保荐代表人 李露、韩志强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755-8270788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223
注册资本 19,312.756 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 2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 黄焕然
董事会秘书 林贵华
联系电话 0760-8528626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时间 2022 年10 月2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工作
保荐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中荣股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交所的审核,组织中荣股份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交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对涉及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深交所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深交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事项发表专项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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