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4 18:28:23 股吧网页版
恒勃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588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2,88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1,466,360.53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414,439.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全部到
位,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793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

1 车进气系统及100万套燃油蒸发污染物 15,174.36 15,174.36

控制系统扩产项目

2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 7,278.33 7,278.33

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级及

3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5,362.80 5,362.8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000.00 25,000.00

合计 52,815.49 52,815.49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41.4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
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325.95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在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混动/纯电汽车零 部件配套领域的同步发展,力争齐头并进,更好地响应市场客户需求,公司本着“综 合统筹、效率优先”的原则,拟取消“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 130 万套汽车进 气系统扩产项目”,决定不再向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并将 7,278.33 万元募集资金全 部投入以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的新增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
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