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7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有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 股东会
全文 监事 /
监事会 /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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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
制订本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由原常州祥明电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由原常州祥明电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2 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
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码为 91320412608126066W。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董事长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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