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00,000 股,于 2022年 9 月 2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71,1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4,8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3,782,07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8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1,017,92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17%。
(二)上市后解除限售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171,75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4%。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922,32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3.63%。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为 425,000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0.45%。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授予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4 人,授予数量为 430,5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94,800,000 股增加至 95,230,5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95,230,5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60,96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4.0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34,2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98%。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 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股份数量为 59,2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2.2311%。限售期原定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上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情况,触发锁定期延长承诺的
履行条件,前述 2 名股东持有的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6
年 3 月 26 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2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中作出的承诺内容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 承诺内容 履行
类别 情况
控股股东边书平及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
边书平、 股份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 正常
应京芬 限售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 履行
承诺 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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