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嘉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董嘉鹏,作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董嘉鹏,男,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海事
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董嘉鹏曾任职于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董嘉鹏现担任哈尔滨工大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服装协会战略推进委员会副主任、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山市清华大学校友会副会长、中山香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3 年 10 月至今,董嘉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在董事会会议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况。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股东会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委员会的情形。在委员会会议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并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与公司内审部保持良好的沟通,督促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时调整相关内控制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同时,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相关工作汇报,包括
季度、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总结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及监督作用。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相关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就相关问题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出具审计报告,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六)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对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给予回复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积极参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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