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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7 16:46:08 股吧网页版
实朴检测:关于回购股份(第二期)比例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7


证券代码:301228 证券简称:实朴检测 公告编号:2026-001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第二期)比例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该部分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4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第二期)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2.4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2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3日、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第二期)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且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届满并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1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04%,最高成交价为11.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55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截至2026年1月7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20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3%,最高成交价为38.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1,951,202.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谱投资”)、上海为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为丽”)、上海宜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宜实”)及其一致行动人杨进先生、吴耀华女
士于2025年5月28日和日照中益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益仁中国制造精选私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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