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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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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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2145 号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
朴检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实朴检测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实朴检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1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21]4041号”文《关于同意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2,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066,531.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6,333,468.64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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