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熊守春)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与专业背景
本人熊守春,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学
历。1993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担任江苏省农垦职工大学教师、系主任;2000 年 5
月至今,担任淮阴工学院财务与会计系副教授;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7 月,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主要研究方向为会计学与审计学。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该任期期间,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会会议 3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 8
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
8 8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会 3
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
3 3 0 0 否
在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在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重点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外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在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认真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财会专业优势,起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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