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8:44:46 股吧网页版
泓博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担任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和限售股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57,623,333 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19,25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6,873,333股。

(二)上市后股本及限售股变动情况

1、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东户
数共计 4,643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96,870 股。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76,873,333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3 年 6 月
21 日,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07,622,666 股。

3、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配售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5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5,116,666股。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4 年 6 月 21 日,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39,586,605 股。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39,586,605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76,860,3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0628%;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62,72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937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股份数量为 62,72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4.9372%,该股份的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届满,将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共 4 户。分别为:安荣昌、蒋胜力、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泓博”)、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鼎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香港泓博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1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