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邵春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邵春阳)作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邵春阳,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涉外经济律
师事务所律师、Simmons&Simmons 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Sidley Austin 律师事务所任资深中国法律顾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任合伙人、主任,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湖岸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
情况如下表:
2025 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
姓名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邵春阳 7 0 7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接到董事会会议通知后,均认真研读会议材料,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核实相关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议案背景与核心内容。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结合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独立、审慎发表意见,并对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 年度,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本人分别出席专门委员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意见类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邵春阳 6 3 同意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审计委员会各项会议。履职期间,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慎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切实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并对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负责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专业合理建议,勤勉尽责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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