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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8:58:22 股吧网页版
荣信文化: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301231 证券简称:荣信文化 公告编号:2025-080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7.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经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2.67 元/股,最低价格为 22.4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33,80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8,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5.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998,976.05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
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于2025年8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

除上述增持情况外,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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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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