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5
证券代码:301231 证券简称:荣信文化 公告编号:2026-008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3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0,50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36.137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4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原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相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合计4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9日(星期一)。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00,000股,并于2022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
为63,3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4,4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388,83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11,16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23.71%。
2023年3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88,837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9月8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2,80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38.8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4,4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5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36.137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3,9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63.862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30,5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6.137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4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3月9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
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艺桦、闫红兵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承诺。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期初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四、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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