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雷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雷,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20 年 8 月 1 日至今,任四川润泽经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7 月 18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3 月 1 日至今,任成都国芯创智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任成都毕默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
代表;2025 年 8 月 1 日至今,任成都蓉超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
人代表。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
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在 2025 年积极参与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体系提出了建议,同时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等战略规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执行进展情况,并从专业角度提出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战略执行过程中的作用。
2025 年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5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2 日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员会第三次会议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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