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
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所涉及新厂房的用途予以变更,且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风机叶片预埋螺套 3P 工厂项目,该项目将选址于上述募投项目的新厂房内。
本次涉及募投项目变更及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4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7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7,657.50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150.6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出具天健验〔2023〕2-15 号《验
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至 2026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以下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拟使用募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 累计实际 使用进度 余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
设项目 32,016.39 32,016.39 31,251.90 97.61% 764.49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
建设项目 11,694.40 11,694.40 11,559.21 98.84% 135.19
购买厂房 7,031.08 7,000.00 6,937.64 99.11% 62.36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
合计 55,741.87 55,710.79 54,748.75 98.27% 962.04
注 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
成,下同。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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