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3、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进行的其他修订。
《公司章程》重要修订要点主要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0
万元。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
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
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第九条(后续新增条款编号自动更新)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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