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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16:02:18 股吧网页版
五洲医疗: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国际结算等业务的外币汇率风险,以及投融资等业务的外币利率风险等风险,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运营和投融资需求为基础,依托具体业务,并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与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实际需求或谨慎预测,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支的实际金额或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限必须与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限匹配。

第七条 公司或子公司必须以自有账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八条 公司必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
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执行。

第三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方案或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由财务部制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决策权限为:

(一)财务部按照年度资金计划和日常运营、投资需求制定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确定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并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二)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2、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不从事非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十条 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并负责业务审批、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

第四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以转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交易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一)公司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制订和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业务操作、汇报沟通等工作);对交易的汇率、额度、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在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开展或中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建议方案;

(二)公司销售部门等相关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业务协作部
门,负责向财务部提交与未来外汇收付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
(三)公司审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四)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并根据规定及时在相关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

(五)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等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第十三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基于需要套期保值的外币币种、金额及期限,对未来汇率趋势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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