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洁净 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23251 转债简称:华医转债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8.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3)。
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7.95 元/股(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27.95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1,788,909 股至 2,504,472 股,占公司总股本105,600,000 股的比例约为 1.6940%至 2.3717%,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的调整,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3%,且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 238,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
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40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7.07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3.9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9,989,757.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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