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内部审计制度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与人员 ......1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2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3
第五章 内部审计质量监督 ......4
第六章 内部审计责任追究 ......5
第七章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
第八章 审计档案管理 ......6
第九章 附则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与人员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指定独立董事中的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作为委员会的召集人。
公司设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要求
应建立职业化、专家型的内部审计队伍,配备财务、审计、工程、信息、统计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专业人才,具备恰当的专业教育、资历背景及必要的业务能力,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具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 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战略计划、预算及业务流程政策。
(二) 掌握审计、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 具有与所执行审计业务相匹配的经验。
(四) 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 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时,应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提交的定期报告等;协调内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实施本管理制度和年度审计计划,落实机构内部管理,实施审计质量控制,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对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负责。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
(一) 内审部有权参加或列席被审计单位与审计职责履行有关的会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会议信息,内审部可根据需要参加。
(二) 内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报送各项业务数据、经营资料、工作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查验被审计单位实物,观察有关设施、操作流程和工作环境等。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或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 内审部进行审计时,有权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对被审计单位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相关业务资料和实物,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必要时可建议暂时停止有关人员的工作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四)内审部有权出具审计决定,要求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有权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
(五) 内审部有权在本公司一定范围内公布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通报或公布
审计结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工作规定。
(六) 内审部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或不配合审计检查,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或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有权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管理层予以制止,并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做出处理。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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