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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洁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亮-届满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已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余亮,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6月至2001年7月,在武汉正浩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1年8月至2004年7月,在湖北中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任部门负责人;2004年8月至2010年1月,在湖北九章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任主任会计师;2010年2月至今,在湖北秉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的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且实际
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出席股东会会议5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本人任期内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

第二届董事会独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年4月

立董事第五次专 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同意

23日

门会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独

2025年11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立董事第六次专 同意

月10日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门会议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出席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实际出席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参加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参加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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