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齐亮,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至2021年,在武汉乾坤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年至2018年,在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8年至2024年12月,在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24年12
月至今,在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22年11月至今,任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的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
会议 10 次,出席股东会会议 5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
本年度应参加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10 10 0 0 5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
第二届董事会独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年4月
立董事第五次专 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同意
23日
门会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独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2025年11
立董事第六次专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
月10日
门会议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
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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