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4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010,819 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35,189,28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010,819 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 1,032,178,4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1458 元(含税),即(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0=51,759,464 元÷(1,035,189,280 股-3,010,819 股)×10。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 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即(0.501458 元÷10 ×1,032,178,461 股)÷1,035,189,280 股=0.0499999 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9999 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 1,035,189,2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759,46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010,819 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按现有总股本 1,035,189,28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032,178,461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在本次派发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前提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145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3、公司实施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35,189,28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010,819 股后的 1,032,178,4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1458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0.45131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29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14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6 日。
四、本次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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