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宏)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文化部外联局美洲大洋洲处、西亚北非处副主任科员;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人事部、公关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奥美亚太集团香港公司顾问;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福莱希乐国际传播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北京亚彬舞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顾问。2020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会 4 次,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对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均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 本年度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会次数(次) 次数(次) (次) 自参加会议
11 11 0 否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本年度列席股东会次数(次)缺席股东会次数(次)
(次)
4 4 0
2025 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年度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具体如下: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认真核查并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总结及计划,形成决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集并参加委员会会议,认真核查并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决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核查并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联交易等事项,形成决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师关于公司年度审计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重要性水平的应用等事项的汇报,并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开展。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关于公司业务发展、市值管理、未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