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
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
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元及其他组织,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风险评估、社会责任。
业务层面:人力资源政策、资金运营和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成本费用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研发管理及对子公司的管控等环节。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信息系统、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2、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框架评价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等内容,以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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