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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监督审核职责,有效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尤敏卫先生、张静女士、鲍丽娜女士三名成员组成,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尤敏卫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具备专业的财务、审计相关专业能力,能够有效带领审计委员会开展各项监督审核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确认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对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正式确认,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确认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未发生变更,保障了委员会履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各次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5 年度主要履职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赋予的职责,围绕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募集资金使用监管等核心工作开展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质量

1. 审计机构选聘与履职评估: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证券业从业资格、专业服务能力、职业操守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确保审计机构的选聘符合公司发展及监管要求。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保持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态度,审计程序规范、审计结论公允,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年度审计工作全程监督: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组织召开与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就 2024 年度报告审计、2025 年度
报告预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督促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及时跟进审计进展,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疑问和需协调事项予以积极配合,确保审计工作高效开展。

(二)审慎审核公司财务信息,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严格的前置审核,切实履行财务信息监督职责:
1.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程序、会计政策选用、财务数据真实性、信息披露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认为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等重要财务文件进行审核,确认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合规,符合监管要求。

(三)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体系

1. 审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
全面复盘,对年度审计计划的合理性、针对性进行审核,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领域、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有序开展工作。同时,定期审议公司 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及发现的问题,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2. 监督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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