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42:02 股吧网页版
和顺科技: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止2025年2月末,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剩余金额为13,557.44元,该专户后续已无资金存储、支付及监管需求。为精简账户管理流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优化资金管理体系,实现募集资金管理闭环,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转入控股子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3,3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572.51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07.49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9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相应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07.49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328.73万元。

(一)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同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把握石墨纤维全球市场发展机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100.00万元与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从事M级石墨纤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占控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75.00%。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
(四)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建设碳纤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