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对全资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出资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作为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 对瑞泰新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资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333,3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16,332,6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88,069,033.33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188,069,033.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6 月 14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006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波兰华荣新建 Prusice4 万吨/年锂 48,383.93 39,326.39 39,326.39
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
2 宁德华荣年产 8 万吨新材料项目 31,309.32 31,309.32 31,309.32
3 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 10,000.00 8,893.43 8,893.43
设施提升项目
4 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5,000.00 5,000.00 -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 吨锂
5 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60,000.00 - 5,000.00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
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35,470.86 35,470.86 35,470.86
总计 190,164.1 120,000.0 120,000.0
1 0 0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88,069,033.33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188,069,033.33 元;
2、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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