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年审会计师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且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且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 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辉、立信 万元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
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 1,096 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元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立信等 2016 年报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
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
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千里在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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