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剩余部分产线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剩余部分产线建设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行业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审慎投资、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拟终止“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 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剩余部分产线建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333,3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16,332,6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88,069,033.33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188,069,033.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6 月 14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006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集资金 集资金
波兰华荣新建 Prusice4 万吨/年锂离
1 48,383.93 39,326.39 39,326.39
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
2 宁德华荣年产 8 万吨新材料项目 31,309.32 31,309.32 31,309.32
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
3 10,000.00 8,893.43 8,893.43
提升项目
4 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5,000.00 5,000.00 -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 吨锂电池/
5 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 60,000.00 - 5,000.00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6 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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