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3,333,3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6,666,66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222,370,949.97 元,母公司 2025 年实现净利润354,265,069.7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354,265,069.79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5,426,506.98 元 ,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12,335,085.85 元,减去 2025 年派发的 2024 年度股息及
2025 年中期派发的股息合计 146,666,66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584,506,988.66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88,229,294.0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4,506,988.66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733,33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6,666,66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含本次拟实施的 2025 年度分红,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19,999,99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8.93%。
3、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9,999,990.00 73,333,330.00 146,666,66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2,370,949.97 84,600,941.21 466,422,427.89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7,762,433.26 72,219,505.10 87,868,400.53
营业收入(元) 2,051,045,568.0 2,101,954,593.5 3,718,330,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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