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25.7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6,286.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584.3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1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和后续审议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 15,393.00 15,393.00
2 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20,680.00 20,680.00
3 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29,000.00 29,000.00
小计 65,073.00 65,073.00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超募资金投资额
4 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7,011.00 5,411.00
5 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 8,975.00 6,901.00
6 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 8,610.23 8,610.23
7 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21,224.00 13,805.00
8 万密斋制剂项目(一期) 14,846.29 14,846.29
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小计 90,666.52 79,573.52
(三)拟变更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未实施。根据市场环境、行业的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布局,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并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20,680.00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新项目“武穴宏源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项目”,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9.4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后,项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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