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6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以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朱勇杰先生、彭和平先生、卢树华先生、赵汉根先生)。董事长孙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利益,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指南》《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授权董事会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列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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