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汉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汉根,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广东南粤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生导师。2022 年 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6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出席相关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审议相关议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董事会选举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公司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及时组织委员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合理安排。
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4 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电话、视频、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审计情况、信息披露等,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内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等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指导相关业务的开展。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始终秉持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年内持续加强政策学习与专业提升,深化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依托自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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