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威尔高: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唐艳玲女士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艳
玲女士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唐艳玲女士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威尔高

(4)股票代码:301251

(5)法定代表人:邓艳群

(6)董事会秘书:贾晓燕

(7)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期湖塘路 5 号惠鹏大厦 1004

(8)邮政编码:516000

(9)联系电话:0752-6666529

(10)传真:0752-6666529

(11)电子信箱:ac005@welgaopcb.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24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情况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艳玲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唐艳玲,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
电化学高级工程师。1987 年至 1989 年任天津第三试剂中专教师;1989 年至 2013
年历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主管、技术经理、制造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3 年至 2014 年,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2014 年至 2016 年,任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顾问、南京协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顾问;2016 年至 2020 年,任中国电子学会印制电路专委会顾问;2020 年至今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顾问;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艳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