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同星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4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2,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943.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56,016.2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7,084.3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到账,且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
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22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 13,789.23 13,789.23
能模块产业化项目
2 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 10,284.06 10,284.06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858.66 4,858.66
合计 28,931.95 28,931.95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本次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 达到预定可使用 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调整 状态日期(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前) 后)
新昌大道东路
轻商系统高效换 2025 年 5 月 19 2027 年 5 月 18 新昌大道东路 889 号、新昌县
热器产业化项目 日 日 889 号 羽林街道拔茅村
(2023 年工 6
号)
由于原项目实施场地生产线安排较为拥挤,无法承担更多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故要求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进行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 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具备先进的核心技术和成熟的生产工艺
公司是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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