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同星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4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96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509.1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8,450.88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434.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016.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2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6,016.28
项目投入 B1 33,750.7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66.38
项目投入 C1 3,740.3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75.89
项目投入 D1=B1+C1 37,491.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42.27
截至期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 2,328.21[注]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8,339.2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8,339.22
差异 G=E-F 0.00
[注]公司 2025 年 6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 年 7 月 9 日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将上述项目专项账户余额 23,282,082.50 元
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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