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同星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4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2,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943.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56,016.2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7,084.3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220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运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
1 同星科技 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 2 年 13,789.23 13,789.23
化项目
2 同星科技 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 2 年 10,284.06 10,284.06
产业化项目
3 同星科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年 4,858.66 4,858.66
合计 28,931.95 28,931.95
其中,“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已于 2025 年度完成投入并结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将上述项
目专项账户余额 23,282,082.50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目前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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