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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20:46:46 股吧网页版
华融化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对华融化学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华融化学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成都”)、成都华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国际”)、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物流”)、成都华融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工程”)、新融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融化学”),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安全环保管理、成本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预算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合同管理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环节、成本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和合同管理等方面。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系统的治理框架文件,为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各项治理制度均规范运作,有效运行。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对公司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筹资、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履行职责,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共有 7 名成员,其中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外,其余三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切实发挥监督与制衡职能。此外,董事会还下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各专业委员会能够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公司实现长期稳健与可持续发展。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数字官和财务总监组成,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管理责任。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有权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

(3)发展战略

公司以“不间断的创新,可持续的发展,化学让生活更美好”为使命,2018年确立了“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围绕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持续向精细化工等下游延伸扩展,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氯产品附加值。近年以来,公司把握国家重大战略导向与市场需求,持续深化氯资源的高值化利用,基于自身产业基础、技术能力,以无水三氯化铝绿色制备新工艺为切入口,创建先进氯化冶金技术平台,逐步探索钽铌等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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