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以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使之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与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进行。
3、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成都”)、成都华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国际”)、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物流”)、成都华融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工程”)、新融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融化学”),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安全环保管理、成本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预算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合同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环节、成本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和合同管理等方面。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系统的治理框架文件,为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打下了良
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各项治理制度均规范运作,有效运行。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对公司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筹资、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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