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姚宁作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等会议议案,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并前往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北京大学专业会计硕士(MPAcc)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LG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业务主管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易后台财税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2021年5月至今,任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5次董事会、列席4次公司股东会。对于董事会、股东会所议事项,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参加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
5 2 3 0 0 否 4
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续聘年度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前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再上会讨论;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日常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