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持续深化工贸创新,基于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及国内外供应链合作伙伴资源,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强化对公司主业的协同支撑。为有效规避和降低相关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拟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化解产品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风险,提升公司经营水平,保障公司健康运行。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能够有效管理相关产品价格、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50万美元,具体详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本次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系统筹考虑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需,本次额度审议批准生效后将覆盖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相应失效、不再单独执行。
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开展方式
1 、交易品种:
(1)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以及实际业务结算涉及外币品种的期货及衍生品。
(2)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2、交易方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经营资质的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衍生品和其他衍生品等交易业务。
3、交易金额:授权期限内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4、实施主体: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和子公司。
5、交易期限: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经制定了《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设置了合理的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审批权限及授权范围,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各岗位各人员的独立性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四、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相关业务开展遵循合法、谨慎、安全的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该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风险。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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